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薛某谋、周某某、刘某某等10人别离与某教育咨询公司(甲方)签定《训练协议》一份,首要约好:“甲方辅佐乙方参与高等教育(含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自学考试的训练项目,授课方法为直播或许录播,并供给循环听课服务。工作人员确保考试经过之前均可经过渠道听课。”
协议签定后薛某谋、周某某、刘某某等10人别离交纳训练费12800元、15960元、4980元、12800元、12800元、12800元、7780元、11800元、8800元、8000元。2020年2月,某教育咨询公司只能供给录播课程,后网站无法登陆。薛某某、周某某等9人的训练项目为专本连读,渠道封闭前仅学习专科部分课程并经过部分考试,本科并未开端有用学习。刘某某1人为专科训练,渠道封闭前学习了专科部分课程并经过部分考试。
该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职责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为席某某,于2020年6月29日刊出。薛某谋、周某某、刘某某等10人遂将席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其悉数训练费用,合计108520元。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以为,薛某谋、周某某、刘某某等10人与某教育咨询公司签定《训练协议》系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合法有用,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好实行各自的职责。原告在某教育咨询公司购买自考课程,并支付了相应的训练费用,已与其构成服务合同联系,该公司应实行授课职责。以上原告均承受某教育咨询公司一段时间的教课服务并经过了部分考试,关于众原告要求交还部分课程费用的恳求法院酌情予以支撑,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撑。
某教育咨询在公司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处理刊出挂号,遂依法判定被告席某某别离交还原告薛某谋、周某某、刘某某等10人8600元、10640元、3320元、8600元、8600元、8600元、5200元、7900元、5900元、5400元。被告席某某不服上诉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掌管调停,当事人自愿到达调停协议:席某某别离交还原告薛某谋、周某某、刘某某等10人6144元、7660.8元、2390.4元、6144元、6144元、6144元、3734.4元、5664元、4224元、3840元。
若干问题的规则(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则:“公司闭幕应当在依法清算结束后,请求处理刊出挂号。公司未经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导致公司没有办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建议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操控股权的人,和公司的实践操控人对公司债款承当清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想经过刊出挂号来到达躲避债款的意图,但实践上刊出公司并不能成为躲避职责者的护身符。正常的情况下,公司闭幕和请求处理刊出挂号,应当在依法清算结束后进行,若未经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债权人有权建议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清偿职责。本案中,某教育咨询公司刊出后,法人主体资格消除,其已无法实行服务合同,众原告成为该公司的债权人,股东席某某未经依法清算即处理公司刊出挂号,其成心躲避债款的行为,严峻损害了相关债权人利益。本案依法判定股东对公司的债款承当相应的职责,有用保护了债权人利益,也冲击了股东使用有限职责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