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消防安全责令整改事项消沉敷衍,未整改到位。2017年末省消防总队抽调200名监督干部在崂山区进行危险排查,其间2017年12月26日对青岛东亿热电厂进行消防根底排查,并就“未树立微型消防站”问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区大队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1月17日青岛东亿热电厂上报整改状况称“微型消防站已建成”,但直至3月15日巡查组现场核对时,仅在空置房屋内设置了部分消防器材和消防控制柜(未接线),无标识、无准则、无人员、无运转,存在虚报行为。
5.双系统建造作业展开不到位。一是设备危险应动态剖析办理不详尽,如锅炉本体危险剖析、防范办法等,未结合运转、检修、巡视、保护、定检等全方面剖析、采纳必定的办法。二是标杆企业建造、检验评价等没有痕迹,比方推动、执行文件、会议等材料,评价检验会议等材料。
6.职业主管部门查看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针对2017年11月27日崂山区市政职业安全办理查看发现的问题,仅陈述了整改成果,未将有关整改作业材料向区市政公用局陈述。